已升任泰州市紀委副書記的欒立平,被人將他就任泰州下屬縣級市——薑堰市紀委書記時個人及單位公款消費的單據曬到了網上。令人三觀盡毀的是,這些公款報銷單據中,除了吃穿住行方面的細賬,更有一隻價值35元的“振動安全套”。
  賓客簽字“紀委辦”、3年前消費於當地唯一四星級酒店的這筆公款賬單,能夠被抖出如此詳盡的細節,其驚人之處除了爆料人的“深喉”程度,還有著當地紀委公款消費的膽大。對於網絡舉報在薑堰市紀委書記任內涉及吃喝玩樂的種種賬單,欒立平大體說了三層意思:一,事情發生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之前。二,不是所有的客人都是自己接待的,因此不能把單位的這些事情都加在一把手身上。三,紀委查辦案件肯定要得罪人,現在查辦力度這麼大,得罪的人很多。
  如果領會不是偏差太大的話,欒立平的三層意思大概是這麼個意思:八項規定出台之前“可以有”,“振動安全套”未必是他用的,紀委工作很容易被打擊報複。
  但仔細琢磨,欒立平這三層意思,沒有一層能夠站得住腳。八項規定內容,其實都是黨紀國法明令禁止的事,如果以八項規定出台當成一個時間節點,那麼,反腐倡廉便純粹是個只打風頭違紀、不咎過往犯罪的運動,是個誰遇上誰倒霉的運氣事。
  其次,薑堰市紀委作為黨的紀檢機構,無論過去、現在,還是將來,花納稅人的錢如流水的事,本身就不被黨紀所允許。查違紀的薑堰市紀委自身違紀,別說一把手自己花了這麼多公款,即便一分沒花,也得承擔管理教育的責任、簽字報銷的責任、領導擔當的責任。
  至於查辦腐敗得罪人、遭人報複被舉報,更是一派荒唐之詞。自身不凈,去查別人的不潔,本身就是一件離譜的事,被人舉報是遲早的事,竟然還要叫屈,實在有辱民眾的法治意識,有辱紀委這個嚴肅的名稱。
  至於“振動安全套”究竟是誰用的,不是這場輿論風波的關鍵點,而在紀檢監察隊伍中有人自身不端的情況下,如何擔當打虎拍蠅的重任,如何樹立民眾對於反腐肅紀的信心。
  打鐵還需自身硬。這是紀檢隊伍擔負的特殊使命所決定的,也是將所有權力置於黨紀國法和群眾監督的統一標準。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,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可靠、服務人民、剛正不阿、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,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新成效取信於民。
  對於紀委機關尤其是紀委領導來說,忠誠、乾凈、盡責,是履行職能與職務所一個也不能少的素質,也是鐵一般的紀律。作為紀委書記的欒立平在舉報面前的說辭,顯然與這個鐵律要求、與民眾的期待相去甚遠。欒立平這樣的紀委書記,儘管是極少數,但人們有理由懷疑,他這樣的紀委書記去辦別人的案子,如何保證說服力、公信力、戰鬥力?
  (原標題:公款消費“毀三觀”,打鐵還須自身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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